發布時間:2022/11/02 報告與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購買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的議案》。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責任保險的具體方案
為促進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更充分地行使權利、履行職責,保障公司和投資者的權益,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降低公司運營風險,公司擬為公司和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險。責任險的具體方案如下:
1、投保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險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保險責任限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具體以保險合同為準)
4、保費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年(具體以保險合同為準)
5、保險期限:一年(具體以保險合同為準,后續可續保或重新投保)
為提高決策效率,提請在上述權限內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上述責任險投保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確定其他相關責任人員;確定保險公司;確定保險金額、保險費及其他保險條款;選擇及聘任保險經紀公司或其他中介機構;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及處理與投保相關的其他事項等),以及后續在公司及董監高責任險保險合同期滿時或之前辦理續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關事宜。
二、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審議程序
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對本議案回避表決,本議案將直接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保險,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控制體系,降低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正常履行職責時可能引致的風險以及引發的法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權益,協助相關責任人員更好地履行其職責,促進公司發展。在審議此議案時,全體董事已回避表決,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